来源:马鞍山空放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8 15:17
国庆假期刚结束,鞍山市楼市调控政策有新变化。原本10月3日的限购限贷政策规定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10月6日起,首套房首付比例再次上调至30%。
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10月6日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显示,鞍山市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之前的25%提升至30%。而在10月3日鞍山市出台的限贷限购新政中规定,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
《通知》指出,在鞍山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鞍山市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鞍山市及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若是在鞍山市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在鞍山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鞍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以上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鞍山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以上10个区域购住房也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该《通知》在6日下发,鞍山市各大银行昨天已开始执行。(鞍山市晚报)